「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2 條、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以臺教 授國部字第110007609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 本(含法規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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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1-07-07 0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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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2條、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609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