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4-01 13:48:59 點閱:564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公文及「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各1份。
各區會議地點 若有調整 將於 國家教育研究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 http://12basic forum.naer.edu.tw/ 公告周知。
分區公聽會: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公布於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2、預定於110年4月10日(星期六)、4月11日(星期日)、4月17日(星期六)、4月18日(星期日)及4月25日(星期日),分別辦理東區、北區、中區、南區及馬祖區公聽會共五區9場次。
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1)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請至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
/)報名。
(2)開放報名時間:自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3)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如下:
甲、東區、北區:報名至110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乙、中區、南區:報名至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丙、馬祖區:報名至1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