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14 16:14:18 點閱:44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2月14日府人給字第1140056616號函辦理轉知。
二、「114年至117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公司)獲選賡續承作。
三、111年至114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由國泰人壽公司依約承作至本(114)年2月21日24時止,經人事總處辦理公開徵選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由該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並提供「倍心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倍心守護公教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等2方案,辦理期間自本年2月22日0時起至117年2月21日24時止,為期3年。
四、詳參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