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2-26 16:41:10 點閱:129
轉知:請加強學生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正確認知及法治觀念,敬請民眾參閱。
說明:
一、宣傳短影片:https://youtube.com/shorts/lA4_98ZOfxQ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不申辦掛牌強行上路將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7大重點:
(一)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二)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
(三)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容易造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火燃燒。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
(四)不得載人及超速
(五)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
(六)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七)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期間屆滿前記得要續保,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三、請貴校針對學生通學騎微型電動二輪車進行管理,因各校所在地、特色、空間及需求均不相同,請適時檢視校園內外交通環境,亦可配合學校會議或親師座談等時機,邀請家長、學生等代表一同討論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到校事宜。
四、若學生有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到校,請貴校透過申請方式進行造冊管理並提供停車空間,以提供相關協助及管理,避免將車輛停於學校周圍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