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
張貼日期: 2024-03-20 12:08:13 點閱:127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3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30085339號函辦理轉知。
二、旨揭要點針對授權依據、介聘生效日期、積分核給標準、教師年資採計期限、介聘之辦理方式、介聘失效事由、介聘無效事由及相關文字等規定內容進行修正。
三、檢送修正彰化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